本文主要是編譯自 Fox, E. L., Bowers, R. W., and Foss, M. L. (1993).
The Physiological Basis for Exercise and Sport (5th ed.). Dubuque, IA: Wm. C. Brown. 概述 任何的體育活動,都要透過肌肉收縮(muscular contractions) 而得以完成,但肌肉收縮則要在能量[1](energy)供應充足的情況下,才能夠正常運作,所以能量可說是各項體育活動的基本要素。體育鍛煉可以改善人體內能量的儲備,從而提高運動表現。不過,在編排及製訂訓練計劃的同時,對人體內能量消耗及補充的方式就要有充分的認識了。 食物是肌肉活動所需能量的間接來源[2],在人體內經過一系列的化學反應後,食物被分解時所釋放的能量,就會被用來製造一種名為三磷酸腺苷(adenosine triphosphate,簡稱ATP)的高能量化合物,並儲存於肌肉細胞之中,當ATP被分解的時候,就能夠提供能量作肌肉活動之用了。 [1] 能量(energy)在科學上的定義為物體作功的能力,而功(work)則是力(force)和力作用點(point of action)沿力作用線(line of action)所移動距離(distance moved)的積(product)。 [2] 食物在人體內分解時所釋放出的能量,並不能直接應用於肌肉活動上,這些能量必須先用來製造一種名為三磷酸腺苷(adenosine triphosphate,簡稱ATP)的高能量化合物,並儲存於肌肉細胞之中,只有ATP被分解時所釋放出的能量,才能直接被應用到肌肉活動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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